企業對于商標注冊或未注冊的商標使用,應該符合《商標法》的規定,這是有效維護和強化品牌形象的保障。
1、在使用注冊商標的時候,最好標注注冊商標標記“?”。雖然是否使用注冊標記是商標權利人的權利,但是實用注冊標記,可以向公眾標示該標志作為商標的屬性,他人應給與足夠的注意和合理的避讓,防止商標被他人任意使用淡化為通用名稱?!?span style="font-family:calibri;">U盤”就是很好的案例。
2、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實用的商品/服務為限,不可以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樣式或者超出核定的商品/服務范圍使用的商標。企業在對注冊商標進行使用的時候,最好設計一套統一的VI標準,使企業各個部門在宣傳推廣的過程中不至于出現商標使用混亂不一的尷尬情況;同時,一直的商標使用形式可以不斷強化該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避免混淆和誤認,逐漸建立起品牌認知度。因此,不但企業內部相關部門 要規范使用商標,企業對被許可方使用商標的行為也要進行規范、監督和定期檢查,保證商標合規使用,維護企業的品牌形象。
值得一提的是,有效的利用商標許可使用策略可以提高品牌的影響力和滲透力。商標許可是指商標權利人通過與被許可人簽訂使用的許可合同,允許被許可人在一定條件下使用其注冊商標,被許可人獲得商標使用權。如果商標使用許可策略運營得當,不但可以增加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還可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增強市場競爭力。此外,通過商標許可,企業可以較容易地沖破貿易壁壘,順利實現市場滲透,擴大市場占有率,進一步增強市場開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