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注冊的商標,如被提出異議、撤銷、無效宣告時,申請人可提供自身商標使用證據并委托專業代理人提交答辯材料,維護商標專用權。
1、資質文件;2、答辯申請書;3、代理委托書;4、答辯理由書;5、商標使用證據。
注:以上2、3、4項由我司資深顧問配合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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